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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芳人物

商鞅——锐意变法的政治家

作者:   时间:2014-10-14

    商鞅(约公元前395年-公元前338年),战国时期政治家、改革家、思想家,法家代表人物,卫国(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)人,卫国国君的后裔,姬姓公孙氏,故又称卫鞅、公孙鞅。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,号为商君,故称之为商鞅。  
    第一次变法:颁布法律,制定什伍连坐制度,轻罪用重刑。奖励军功。重农抑商,奖励耕织,特别奖励垦荒。强调“以法治国”要求国家官吏学法、明法,百姓学习法律者“以吏为师”。改法为律。轻罪重罚,强化法律意识,不赦不宥。鼓励告奸。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特权。如废除世卿世禄制度。强化中央对地方的全面控制,剥夺旧贵族对地方政权的垄断权。统一度量衡。
    第二次变法:“开阡陌封疆”。破除过去每一亩田的小田界一阡陌和每一顷田的大田界一封疆,把原来的“百步为亩”,开拓为240步为一亩,重新设置“阡陌”和“封疆”。国家承认地主和自耕农的土地私有权,在法律上公开允许土地买卖。普遍推行县制。把秦国划为41个县,在未设县的地方,把许多乡、邑,聚合并成县,共新建31县。设县令、县丞,由国君任免。
    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,史称“商鞅变法”。政治上,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、军功爵位、土地制度、行政区划、税收、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,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;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、奖励耕织,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。 
    商鞅的思想在商鞅死后经过发展逐渐形成一门学派,名为商学派。商学派经过建立、开拓、发展、定型和后劲五个阶段,配合秦的历史,逐渐成为主宰秦国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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